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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育婴师职业技能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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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信息

育婴师职业技能取证培训班


各早教、托育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从业者:

       近期,上海、四川、湖北等地先后出台了托育政策或规范,其他省市也将会做为参考加速出台托育政策或规范,明确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岗位职责、资格要求以及师生配比等,要求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人力资源标准,同时建立完善育婴员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北京学前教育协会为满足早教、托育机构对育婴师素质不断提高的要求,推行育婴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推动育婴师持证上岗,在各个部门的支持下,特开设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培训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人社部门的全国通用《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一、培训对象、等级及申报条件

(一)、从事或准备从事幼儿教育、育婴工作的人员,并且有爱心、耐心和责任感;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组织能力人员。

(二)、初级育婴员培训(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育婴师培训(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培训(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三)、申报条件: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学校出具培训人员名单并加盖公章,初次申报需出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培训项目资质)。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需出具在某个家政机构的工作证明,并加盖红章)。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培训内容

1、培训班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教学考试大纲从婴儿生长发育过程、生理发育特点出发,针对性学习婴儿良好习惯养成以及辅食添加训练,婴儿常见疾病护理方法、婴儿情商教育引导等知识。根据《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育婴师培训内容主要为:职业道德、婴幼儿护理基本知识、婴幼儿卫生保健及常见病预防、婴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与处理、婴幼儿常见营养问题及合理膳食、家庭教育指导与培训、相关法律法规。


2、课程设置:育婴师理论基础知识,育婴师实践技能知识。


三、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2份,二寸蓝底照片4张


四、收费标准 

培训收费包含考试费用):培训费初级1500中级2000高级2500


五、考核发证

培训后需参加由北京学前教育协会和鉴定中心组织的考核,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全国通用的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北京学前教育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网上注册备案,可用于保育员持证上岗、职业提升、职称评定等。 

六、联系方式

电话:18612561770

联系人:董老师

邮箱:9428391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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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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